2017_08_01 来源:
一、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人员及车辆基本情况
2016年自治区本级共131个一级预算部门,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13,44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2,568人,事业编制人员75,080人,离退休人员5,794人(其中:离休1,317人,退休4,477人)。公务用车总数13,9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457辆、执法执勤用车3,88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4辆、其他用车3,197辆)。
二、“三公”经费公开口径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如文化访问演出等)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
(三)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如亚欧博览会)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三、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2,819.97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16.92%。下降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有保有压,强化日常财务监管,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缩 “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68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7万元,增加2.81%;因公出国(境)费用1,794.09万元,比上年增加29.78万元,增加1.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342.55万元,比上年减少6,815.03万元,下降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