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8_07 来源:
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人员及车辆基本情况
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共126个一级预算部门,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12,802人。其中: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33,533人,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74,432人,离退休人员4,837人(其中:离休1,030人,退休3,807人)。公务用车总数14,2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99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53辆, 机要通信用车175辆,应急保障用车777辆,执法执勤用车4,57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5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16辆,其他用车6,975辆)。
二、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684.2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同比减少6,738.43万元,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采取措施,降低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82.40万元,同比减少310.62万元,主要是部分部门单位今年无出国考察、培训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18.26万元,同比减少5,883.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61.87万元,同比减少4,248.44万元,主要是严把车辆管控关,严格遵守公务车辆配置标准,公务用车购置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56.38万元,同比减少1,635.02万元)。各部门单位严把车辆管控关,严格遵守公务车辆配置标准和管理制度,减少使用高耗油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费783.64万元,同比减少544.36万元(国内接待费783.64万元,同比减少544.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160.19万元,同比减少9.61万元,主要是接待国际代表团来访人员;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各部门单位严把监督检查关,对接待费严格控制,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因公出国(境)45个团组,因公出国(境)18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4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486辆;国内公务接待7,6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53批次,国内公务接待64,92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90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
2017-2018年度“三公经费”情况(万元)
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预算数28,999.5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78%。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缩 “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757.9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9.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26,096.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7.54%;(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1,134.7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1.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4,961.7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6.45%);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145.2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3.47%(国内接待费预算数2,145.2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3.47%,其中:外事接待费预算数164.1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43%;国(境)外接待费预算数0.0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对比情况(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