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自治区各地(州、市)党委、政府以及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提质增效”目标,坚决将绩效作为财政管理的底线,克服疫情影响、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促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履行绩效主体责任,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现将自治区2021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深刻领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预算法》及新预算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财政部门、部门单位的绩效职责,硬化了绩效约束,为深化绩效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制定印发《关于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强调全面推进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落实,必须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按照持续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二、紧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所有部门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同步推进自治区、地、县三级工作。一年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各地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坚持从完善绩效体系入手,按照闭环管理规程深入扎实开展工作,将绩效要求一直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财政资金使用末端,推动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
(一)统筹谋划,提高工作安排部署精准度。自治区财政厅严格履行预算绩效管理牵头职责,在系统总结绩效管理改革成效的基础上,把“提质增效”作为重点贯穿全年工作。一是系统安排部署。制定《自治区2021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系统谋划自治区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五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目标、责任和要求,为各地各部门单位科学、规范开展工作提供时间表、路线图,大幅提升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的统筹能力。二是严格过程督导。牵头建立健全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台账,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在总台账下再细化出明细工作台账。全年预算执行中,按时按点逐项进行跟踪、督导、评价,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保障预算绩效“全过程”闭环管理无缺项漏项。三是及时总结反馈。坚持“总-分-总”三步工作法,在自治区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充分调动各地县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具体工作,再由自治区全面梳理、核查各项工作成果,发现问题及时推送、限时进行整改。以结果为导向,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调整优化管理和考核标准,弥补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
(二)完善机制,推进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一是落实长效机制。始终坚持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的任务分解落实机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工作汇报机制、质量管控机制、综合评价和奖惩机制等5项机制,把管用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方位推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研究力度,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提出推动部门单位制度建设、发挥部门评价积极作用、实施绩效自评真实性核查、做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做实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硬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绩效制度体系。三是规范工作标准。紧扣预算绩效管理源头,在绩效目标设置的规范性、科学性上狠下功夫,按照体现“共性”、“核心”、“量化”的要求,制定《自治区分行业分领域项目共性绩效指标体系(2021年度)》,提出26大类271条共性核心指标,为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可比可测的绩效目标提供支撑。四是提高审核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财政部门绩效审核打分标准体系,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绩效监控等工作的审核打分标准框架,确保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依据统一尺度,审核评价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五是强化外部评价。聚焦中央、自治区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周期长的项目,积极引导有能力、有实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部门单位预算申请的前置条件。一是扎实开展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严格落实《自治区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21年自治区各级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按评估结果调整优化资金规模和分配方向,提高了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各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无绩效目标不安排预算规定,进一步加大绩效目标审核力度。2021年全区各级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全部经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标准严格审核绩效目标,倒逼部门单位在预算申报阶段主动剔除“水分”,自觉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三是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全覆盖。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要求,按月进行考核通报。2021年自治区下达各地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同步下达分区域、到项目的绩效目标,切实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精准度。
(四)全面实施绩效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管,深入开展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将预算执行差、成效不显著的项目整改压力直接传导到部门单位,推动部门单位主动思考、主动行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资金效益。一是实现绩效监控全覆盖。以2021年5月、8月底为节点,两次组织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对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监控,实现自治区各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全覆盖。二是狠抓监控结果应用。依托信息化技术,全面分析绩效监控结果,对预算执行进度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差、或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总体完成率偏离较大的项目,及时发出预警,推送到部门单位督促进行整改。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对连续两次监控预警的项目,根据分类分档情况,研究提出项目预算调整意见及整改要求,让绩效监控“长出牙齿”,发挥绩效监控事中监督作用。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真实准确反映财政资金投入效益。严格落实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发挥绩效评价在“全过程”绩效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一是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2021年,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对2020年度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自评表,实现了全区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二是重点实施项目支出部门评价。在全面开展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按照不低于本部门年度项目预算总额20%的比例,优先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实施部门评价,组织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三是严格财政审核。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明细指标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审核标准,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所有单位自评表、部门评价报告进行全覆盖审核及评价打分。自治区财政厅除对区本级单位自评表、部门评价报告全覆盖审核打分外,还按比例对各地、县评价结果进行复审,确保为2022年度各级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全力做好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认真落实财政部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度73项中央对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
(六)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格局。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认真落实预算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撬动资金分配固化格局,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统筹用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自治区财政厅在编制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差的项目调减预算。各地、县财政部门落实挂钩机制,对本级绩效评价打分低于80分的项目,相应调减项目预算。
(七)全面实施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提高部门单位核心业务履职成效。落实“全方位”绩效管理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以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按照承担职责,统筹资产和业务活动,全面开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2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自治区各级部门单位,全部按要求设置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2021年6月完成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监控,稳步推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
(八)积极开展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四本预算”全覆盖。落实“全覆盖”绩效管理要求,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2021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项目全部设置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监控,并对2020年度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在财政部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新疆获得一等奖被通报表扬。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的绩效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九)加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力度,确保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一是深入实施直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自治区、地、县直达资金绩效管理联动机制,将中央下达自治区的直达资金和全部项目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认真落实项目跟踪、审核、评价,最大限度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坚决做好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产业发展工作部署,严格执行《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各地报送的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覆盖审核,按季对项目预算执行季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对发现问题的黄标项目持续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以财政部扶贫动态监控平台为依托,对2021年度全区纳入监控平台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进行全覆盖审核。建立“推送问题及情况通报”工作机制,提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绩效填报质量。
(十)严格预算绩效审核评价,切实发挥预算绩效功效。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严格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的“指挥棒”一杆子插到县(市、区),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逐步从“要我做绩效”向“我要做绩效”转变。一是对区本级部门单位绩效材料全覆盖审核,对区本级部门单位报送的所有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材料,组织力量进行全覆盖审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地、县绩效材料审核,对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报送的所有绩效材料,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随机抽检,发现问题退回限期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地、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效评价。切实履行对各地、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巴州、阿克苏等4个地(州、市)及其所属40个县(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效评价,深入查找基层预算绩效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指出并加以改进,推进各项工作要求落地。四是完善全区绩效管理基础档案,全面收集汇总自治区、地、县各类绩效管理材料,按事项分类整理出档案资料,为逐步实施自治区绩效大数据分析及跨年度滚动绩效管理奠定基础。
(十一)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自治区财政厅、14个地(州、市)财政部门已全部正式成立了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96个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部成立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为推进绩效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严格第三方机构监管。规范自治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积极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动态管理,按年度对第三方机构工作业绩、质量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技术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支撑作用,推动预算绩效信息系统上下级互联。联合自治区高校、第三方机构等科研力量,从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实践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数据仓库和标准数据模型的路径和方法,为财政预算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四是扎实开展培训。克服疫情影响,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通过视频方式,举办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对区本级部门单位、各地县财政干部、第三方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各地、县财政部门也积极组织本级部门单位培训。五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各级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公开要求。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涉密事项除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全部向社会主动公开,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透明度。六是认真做好宣传。持续加大绩效管理政策和措施宣传力度,在《中国财政》杂志、《中国财经报》、《新疆日报》、财政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组织发表十余篇信息宣传稿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门单位承担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够。部分部门单位领导认为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部门、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一些部门单位内部财务、业务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上存在责任不清、被动应付的情况,没有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部门资金高效使用的作用。二是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不高。部门单位普遍存在绩效目标设置冗长细碎、缺乏核心要素的情况,不能客观、准确的反映项目建设实效。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更多的是强调客观因素,对项目本身存在的预算执行率低、绩效指标偏差大等核心问题避而不谈,自评打分结果普遍虚高。三是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重点不突出。地、县财政部门对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研究不系统、不深入,把握重点能力不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流于形式的情况,没有很好地发挥出绩效辅助提高预算管理质量的核心作用。四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形成和应用不完善。财政部门确定绩效评价结果主要依据单位自评以及日常绩效管理等内部信息,缺乏外部信息来源和监督,容易出现评价结果与实际“两张皮”现象,同时在评价结果的应用上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以上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2022年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为全面系统推进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深入研究分析,2022年度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持续强化政府、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2022年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是:建设完成覆盖区、地、县三级所有部门单位、所有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闭环管理体系。一是建成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对自治区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各地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所有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全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二是建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按照事前开展绩效评估、预算安排设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进行绩效监控、执行完毕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要有应用等5个步骤实施闭环管理,循环推进工作。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自治区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四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债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绩效管理。四是严格预算绩效责任约束。落实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五是强化预算绩效工作管理。认真落实各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责任,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健全绩效标准体系,强化绩效激励约束,不断增强预算统筹能力。
(三)主要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绩效责任落实。按照中央、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落实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和资金使用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约束。二是开展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成效综合评价。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关于3-5年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对标对表,研究制定具体细化的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成效评价框架。按照部门单位自评、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自治区财政厅复审“三步走”工作方法,组织实施全区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切实增强区本级部门单位、各地县做好绩效工作的紧迫性,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单位不折不扣落地生效。三是完善自治区预算绩效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水平,研究制定自治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论证项目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提高财政可持续性。学习借鉴财政部《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优化自治区绩效目标设置标准,完善自治区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从源头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四是健全转移支付资金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发挥监管作用,完善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全生命周期预算绩效管理,依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上下级互联平台,将绩效要求延伸至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上,全面、综合、定量分析评价各地县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推动各地县根据自治区决策部署持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五是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规模。做优绩效评价,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遴选社会影响广、群众关注度高、涉及资金量大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具备实力的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以5年为一个周期,实现对本级部门单位的全覆盖,将“以绩促效、以效促改”的评价机制贯穿于财政资金闭环管理流程中。六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真实性核查。夯实评价结果,按照中央、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定,在对部门单位预算绩效材料全覆盖审核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管理、审计、监督检查反馈情况,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部分项目,对项目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自评结果真实性存在问题的项目,实行评价结果“一票否决”,收回资金并严肃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绩效责任。七是推进预算绩效大数据应用。提升管理效能,加大自治区预算绩效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力度,降低大规模数据分析成本,推动财政绩效管理模式从小规模抽样的模糊治理方式,迈向大数据统计分析的精确治理方式,加快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为财政预算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