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自治区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传达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总结2022年及党的十九大以来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财政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郑军作工作报告,厅长郝磊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完善宏观调控,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财政收支实现较高增长。财政收入量稳质升,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作,多措并举涵养财源税源,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财政支出加力提效,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中央支持力度超前,认真研究梳理自治区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积极向财政部反映特殊情况,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基层“三保”全面兜实,加强“三保”预算审查,压紧压实地州市保障责任和县市区主体责任,强化对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的监测。
二是财政稳增长政策和资金带动作用有效显现。减税降费,为市场注入活力。全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740亿元,有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早发快用,为经济发展增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10亿元,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提前两个月完成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任务,为自治区补短板、增后劲、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优化政策,为中小企业助力。综合运用降低担保费率、政府采购政策等手段,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得到有力保障。全力以赴支持抗击新冠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各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疫情期间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区战略。安排资金47.1亿元,推动自治区科技事业发展。研究设立安排人才发展基金,推动保障重点人才工作。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5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支持系统推进重大水资源配置和调蓄工程建设,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水资源保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四是推动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自治区民生支出421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7%。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着力稳岗扩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多渠道引导各族群众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聚焦养老、医疗、住房等领域,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提高全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等,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五是财政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促进预算绩效提质增效。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2022年度自治区各级预算安排的37591个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促进财政资金量质齐升。推动财政资金公开透明。2022年,自治区本级及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政府预决算、1.6万家部门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全面公开。加快数字财政一体推进。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120个财政区划1.7万个预算单位,全面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编制、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等核心业务,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六是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入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全区制定修订各项制度近200项,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升。坚决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年未发生新增违规举债等重大风险事件,全区隐性债务规模持续降低,政府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安全可控。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四项整治”。扎实开展超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推动全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检查。依法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等情况,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查出各类问题均整改到位。七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与财政业务培训,财政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持续提升。强化“两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对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以党建引领“两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五年来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心,主动作为,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财税改革重点突破,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升,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一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既要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发展信心,也要保持清醒认识,树牢底线思维,全力抓好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会议要求,做好2023年财政各项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收入增长、支出力度、风险防控要保持“稳”,助企纾困、财政改革、民生保障要体现“进”;突出“统筹协调”这个关键,强化财力、政策、改革统筹;把好“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这一方向,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提升政策效能;守好“安全底线”这个红线,增强风险意识、树牢法治理念、强化系统思维。会议要求,2023年自治区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工作各方面。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谋划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强化重大财税政策前瞻性研究,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实施一批具有牵引性、创新性、突破性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确保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夯实财源基础,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将财源建设和服务企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财政收入运行态势分析,完善各级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准确。强化对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确保完成收入预期目标。三是统筹财政资源,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宏观调控需要和防范财政风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扎实做好项目谋划,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住市场主体,支持完善基础设施,推动产业振兴,释放发展优势,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是坚守民生财政本色,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实现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六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发挥现代财政体制在资源配置和财力保障方面的基础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正确处理促发展和防风险的辨证关系,努力构建既能有效约束,又能提高效率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自治区以下转移支付,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七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上,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财政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