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坚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迅速传达学习,科学安排部署,聚焦财政重点工作,突显财政工作特色,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力求在财政收入“可持续”、财政支出“保重点”、促进经济发展“高质量”、保障民生福祉“兜底线”上做文章,切实把学习会议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有力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实际行动。
积极涵养税源培植财源,突出“可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用活用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财政金融、减税降费、纾困惠企、稳岗就业等一揽子政策,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多措并举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和动力,培育稳定、优质、广泛的税源,建立健康稳健的收入结构和增长模式,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重点”。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巩固和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切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支出、保重点支出。聚焦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统筹采取调整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对维护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事业发展等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支出保障力度,紧贴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突出“高质量”。用好财政支持自治区产业发展资金,聚焦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自治区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旅游等“十大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资源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聚焦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和“口岸经济带”建设,提升对外开放层次。
持续改善民生福祉,突出“兜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完善财政民生保障制度体系,把保基本民生放在重要位置予以保障,进一步统筹财力扎实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为重点的“10项惠民工程”,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稳定发展的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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