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学讲话办实事 推动创业贷款担保“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1-11-09 18:55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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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精准发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财政金融工作紧密融合、相互促进,取得实效。

落实资金,减轻负担。2021年财政厅下达创业担保贴息资金1.19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8199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700万元,全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9.75亿元,加大支持创业就业工作,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问题。

政策引导,激励创新。为引导和激励金融资源向普惠金融倾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承办金融机构给予奖补。

开展调研,摸清情况。组织各地州、县市财政部门,围绕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发现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相对较短,未能有效满足创业人员资金周转需求,创业贷款贴息资金拨付进度与直达资金监控不完全匹配等问题,就政策落实存在的相关问题向财政部提交了工作报告,全面推进落实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各项工作。

靠前考虑,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财政厅金融处结合实际,提出了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延长创业担保贷款期限至5年,更大力度减轻创业人员的还款压力,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同时加强贷款资格审核和贷后跟踪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和新增逾期。二是酌情考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规定的结算周期,在直达资金进度考核时适当给予调整或予以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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