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厅党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入手,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助力资产评估机构高效稳健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专业性、时效性强,服务中介机构标准高要求严,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针对服务中介机构的行业特点,支部(企业处)不断强化财政干部的服务理念、服务思维、服务意识,对前来办理登记(变更)备案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耐心做好政策解答,认真对待每一个事项,及时解疑释惑,科学指导做好备案材料准备工作,变“跑多次”为“跑一次”,用高效的服务质量使中介机构满意。截至8月,共审核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变更)9家,审核不合格资产评估机构16家,通过现场、电话等形式解答资产评估机构问题168条。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