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学史力行建机制 确保财政直达资金优质高效

发布日期:2021-10-26 16:0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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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财政部从扩大直达资金范围、调整直达资金使用层级等方面,对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狠抓预算执行和绩效监控,扎实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各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直达资金范围要求,确保应纳尽纳。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2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城乡义务教育、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等21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2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7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等2项其他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同时,中央直达资金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方面自治区对应安排的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范围。

二、调整优化预算下达级次,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财政部政策规定,2021年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的转移支付资金,不再只分配到县(市、区)级,相关财政部门可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结合自治区财政体制、项目实施主体和资金受益对象等,根据工作实际,将资金下达到自治区本级、地(州、市)或县(市、区)等相对应的预算级次,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细化工作流程和措施任务,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管理。落实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闭环管理”的工作要求,明确“资金分配、资金下达、资金支付、监控系统、建立台账、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和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准确完成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工作。二是严把直达资金支出关口,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超进度拨款等方式拉高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及时将相关资金调整、支付、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等数据导入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四是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定期做好直达资金指标、支付、结余情况对账工作。五是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在直达资金拨款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监控,保障直达资金落实落地。将实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分析作为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对每一笔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切实做到流向明确、账实相符。同时,认真落实直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预算执行和绩效完成情况“双监控”,开展跟踪、审核、评价等各个环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压实直达资金管理责任,定期调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遵循“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采用“一竿子插到底”的监管模式,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定期召集全区各地县财政部门召开视频调度,通报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监控问题处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同时,高度重视对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限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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