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依申请公开

  • czt000000/2023-00526
  • 〔〕 号
  • 2020-10-13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3 19:32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

为加强和规范使用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17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水利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解读(公开解读)(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X

您即将访问非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