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处

发布日期:2020-06-01 10:16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4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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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自治区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自治区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工作;负责组织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监管工作。制定自治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政策。承担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研究工作,拟订非税收入相关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各地非税收入政策的执行。

联系电话: 0991-235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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