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处

发布日期:2020-06-01 10:05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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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适合新疆区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政策措施;参与防范金融风险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代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91-235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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