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行开展定期存款招标工作完成,依照办法和文件规定,对招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
中标银行名单和定期存款额度分配情况为:农行36.28亿元,工行33.58亿元,兴业银行33.49亿元,天山农商行31.85亿元,建行30.49亿元,中行29.24亿元,招商银行25.19亿元,中信银行22.2亿元,浦发银行20.46亿元,北京银行18.72亿元,交通银行17.18亿元,昆仑银行15.15亿元,新疆银行14.67亿元,乌鲁木齐银行14.48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1.68亿元,哈密市商业银行10.5亿元,光大银行10.23亿元,广发银行8.97亿元,民生银行8.4亿元,华夏银行6.27亿元,平安银行0.97亿元。
监督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