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行开展定期存款招标工作完成,依照办法和文件规定,对招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
中标银行名单和定期存款额度分配情况为:农行36.73亿元,工行33.25亿元,建行33.12亿元,兴业银行32.74亿元,天山农商行32.09亿元,中行26.94亿元,招商银行24.23亿元,中信银行22.04亿元,浦发银行19.59亿元,新疆银行19.2亿元,乌鲁木齐银行18.56亿元,交通银行18.3亿元,北京银行18.17亿元,昆仑银行13.02亿元,哈密市商业银行12.24亿元,光大银行9.92亿元,民生银行7.99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96亿元,华夏银行6.19亿元,广发银行5.41亿元,平安银行3.31亿元。
监督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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