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1年2月1日受理了新疆原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原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周跃桃。
四、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1.姓名:周跃桃;注册会计师编号:310001670009;国籍中国(内地);非移居境外人员;前3年内没有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前3年内没有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8.8年;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9年;已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由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代管);非原所合伙人或股东。
2.姓名:陈彦如;注册会计师编号:650100430022;国籍中国(内地);非移居境外人员;前3年内没有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前3年内没有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10年;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5.6年;已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由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代管);非原所合伙人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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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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