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1-01-27作出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102746501;
三、负责人姓名:王致用;
四、经营场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1-102-1874号。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1-01-27作出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102746501;
三、负责人姓名:王致用;
四、经营场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1-102-1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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