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_01_10 来源:
备案公告
新财企函告〔2018〕1号
新疆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新疆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新额。
三、资产评估机构股东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1月10 日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