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26—2030年),和田地区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统筹资金保障、规范发放管理、强化绩效监管,以财政杠杆撬动草原生态修复与牧民增收双向共赢。全地区纳入补奖草原总面积4811万亩,其中禁牧面积1911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900万亩,严格执行自治区禁牧8.25元/亩、草畜平衡2.75元/亩测算标准,落实“上封顶、下保底”机制,单户年度补奖资金上限9万元,杜绝“垒大户”与低收入牧户保障不足问题。
健全多部门联审机制,财政联动农业农村、林草部门严把面积核定、牲畜核量、补贴测算关口,落实村、乡两级公示制度,完善逐户建档立卡流程,依托惠民惠农“一卡通”直达发放,每年6月底前足额兑付到户,资金发放全程留痕、政策标识清晰,细化公职人员、集体草场等特殊情形资金管理细则,实现补贴阳光透明、零截留零拖延。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县自查、地核查”监督体系,紧盯草原动态监测、减畜舍饲、饲草料储备等绩效指标,同步统筹资金支持牧区冷季舍饲、良种改良、人工种草、牧旅融合项目。到2030年稳步提升舍饲圈养、牛羊杂交改良比重,扩大优质饲草供给,引导牧民发展绿色畜产品、牧区特色新业态,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和田地区财政局将持续压实资金、任务、责任属地管理要求,统筹生态保护与富民增收,以规范高效的财政保障,持续巩固草原修复成效,拓宽牧区群众稳定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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