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内涵,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程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文化润疆”是新疆发展大计、民族团结大计,着眼建设高质量文化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良好文化生态,全面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强化经费统筹,筑牢文化润疆财力支撑。为扎实推进“文化润疆”工程,截至目前,自治州财政局及时安排下拨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3920.39万元,其中: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免费开放资金909万元,乡村文化室活动经费308万元,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经费300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经费6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55万元,文物保护资金247万元,旅游发展资金250万元,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维经费311.21万元,其他公共文化资金1480.18万元,有力的促进了自治州“文化润疆”工程大发展大繁荣。州本级财政安排资金2111.51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开展“文化润疆”工程。其中:克孜勒苏融媒体中心工作经费80.12万元,文化中心运行经费25.39万元,克州文联克孜勒苏文学和帕米尔文学出版经费40万元,民族事务局民族团结共同发展促进工作经费19万元,文旅局各类文化体育旅游项目经费1000万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经费预算947万元。
深化绩效管理,提升文化润疆投入效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按月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文化润疆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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