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基石。长期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却存在令人揪心的“痼疾”: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以拨代支、应支未支、拖欠工程款、挤占挪用的问题……因此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堵住风险漏洞,拧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安全阀”的紧迫性和意义重大。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下,自治区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制度创新,经过深入调研和系统研判,提出并牵头推动在全疆范围内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用子账户(以下简称“子账户”),以制度创新彻底扭转资金管理使用的被动局面。
思路既定,行动迅疾。自治区财政厅第一时间会同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紧密结合新疆实际,特别是充分考虑基层财政承受能力,科学设计实施方案。在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用账户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导各地、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银行迅速行动,根据工作职责,形成合力,按照提交并审核开户相关资料、信息系统调整及测试等环节逐项推进,并指派专人随时协调解决各地、县开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经人民银行最终确认,95个县(市、区、农高区)已完成了专用账户的设立工作。
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1163万元,已通过系统财政一体化系统打标识的方式,所有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必须全额归集至县级子账户,实行封闭运行、物理隔离。财政部门负责将资金精准拨付至专户并完善单独核算规则;农业农村部门依据真实工程进度提出支付申请,建立明细台账;人民银行则保障账户开立、资金调拨清算的安全高效。三部门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子账户如同一道坚固的“防火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与地方其他财政资金分离,确保其流转的每一步都清晰可追溯,从技术上杜绝了中间环节“跑冒滴漏”、随意挪用的可能。
这项举措标志着新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监管上,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与“制度防”并重的根本性转变。一方面,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直达耕地”的核心目标。资金从源头到最终支付给项目施工方或受益农户,全程在专户体系内阳光运行,有效保障了每一分钱都能精准滴灌到田间地头,切实用到提升耕地质量的关键刃上。另一方面,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和透明度。专账核算、专账调拨、专账清算的模式,使资金流向一目了然,为审计、纪检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了实时、准确的监管抓手,从源头上预防了违纪违法行为。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