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及“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部署,近日,塔城地区财政部门统筹自治区转移支付与本级财政投入,同步下达2026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121.4万元,其中自治区下达77.2万元、塔城本级配套44.2万元。双重资金精准发力、同向聚合,为全地区落实“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局部署、深化巾帼行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彰显了上下联动、民生优先的发展导向。
塔城地区财政局始终坚持民生导向优先,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重点民生保障清单,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巾帼行动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充分彰显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效能。
此次经费下达,塔城地区财政局精准对接基层妇联工作需求,通过规范资金分配、强化绩效管理、健全闭环监管体系,确保每一笔专项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受益群体,切实增强各族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塔城地区财政局将联合地区妇联建立“双重监管、全程跟踪”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自治区转移支付与本级配套资金实行统一台账管理,实时监控使用进度;严格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将资金使用效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开展常态化实地核查,严防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地区财政部门将持续关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短板,动态优化保障政策,深化“财政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格局,为塔城地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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