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6-03-18 16:52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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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鲁木齐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相关政策,助力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由乌鲁木齐市人社部门牵头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2025年拨付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92.7万元;2026年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484万元。

二是落实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政策。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保障民族特需商品供应,由市财政配合市民委,对符合条件的民贸民品企业贷款,按照固定年利率不高于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进行贴息。本年拟拨付2025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及保费补助金额956.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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