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财力保障机制 赋能基层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6-02-03 17:23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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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决策部署,聚焦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核心任务,持续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优化管理举措、强化激励约束,有效提升了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加大

十四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自治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县保资金)711.6亿元,其中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34.4亿元,分年度资金规模稳步增长,从2021年的116.5亿元增至2025年的163.7亿元,年均增长8.9%2024年,自治区额外安排县保资金3.9亿元,确保96个县市区资金保障规模总体稳定。2025年,自治区又按中央资金同等额度安排激励资金18.9亿元,对13个地州市本级、68个县市区给予激励,进一步调动基层造血积极性,为基层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资金管理效能显著提升

(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印发《自治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采用县级“三保”支出需求、财政困难程度、常住人口、财政供养人员、县级财力横向均衡度等多因素分配资金,提升分配科学性。出台《自治区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对上年度财政收入增幅超过平均水平的地县予以激励,支持地县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展税源、培植财源,提升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

(二)财力统筹水平稳步提高。自治区通过调整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加强县保资金与其他转移支付的统筹衔接,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等方式,逐步提高基层人均财力水平。2024年全区县级人均财力达到13339元,较2021年的11169元增加2170元,增长19.4%;南疆四地州县级人均财力水平达14226元,较202112481元增加1745元,增长14%,区域财力均衡性持续改善。

(三)激励约束作用有效发挥。2024年,下达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15.5亿元,惠及11个地州市本级、61个县市区;2025年,中央与自治区合计下达激励资金37.8亿元,受益范围扩大至13个地州市本级、68个县市区,有效激发了基层发展活力。

(四)“三保”底线坚实筑牢。2025年,针对基层财政困难,主动落实自治区“三保”兜底责任,下达“三保”财力补助和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补助32.1亿元,精准帮扶缓解基层收支矛盾,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民生政策落实,进一步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强化县保资金管理,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治区财力,持续加大对困难地区支持力度,指导基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筑牢“三保”底线,为基层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提供持续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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