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推动预算管理从“重投入”向“重产出、重效益”根本转型,和田地区财政局通过强化绩效管理机制,有效驱动预算编制更科学、预算执行更高效、资源配置更优化,从而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和组织整体战略执行力。
预算编制阶段,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工作任务。所有预算项目(政策)申报必须同步设定清晰、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目标需紧密对接组织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同时针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及筹资合规性,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和重要依据。
预算执行阶段,建立以绩效监控为保障的机制。将绩效监控信息作为预算执行调整的重要参考,确保资金使用不偏离绩效目标轨道,提升预算执行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预算完成阶段,以绩效评价作为衡量标准。在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绩效目标,通过自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开展绩效评价,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实质性挂钩机制。对绩效优良的,在预算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或倾斜;对绩效一般的,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或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的,一律削减或取消预算;对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
推动预算执行,必须紧紧抓住绩效管理这个“牛鼻子”。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生命全周期,是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单位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将绩效管理成果转化为预算编制科学、执行高效、效益显著的现实成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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