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星光—克拉玛依财政助力残疾儿童康复工程

发布日期:2025-11-11 12:2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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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民生实事,积极履行财政职能,通过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政策支持与严格监督检查,全力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效,助力残疾儿童改善功能、更好融入社会

一、优化政策体系,提高救助标准。与市残联印发《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衔接、应救尽救,标准适度、服务可及,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工作格局。强化财政预算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由原每年人均1.2万元至1.4万元,显著提升至1.72万元至1.92万元。同时,将救助年龄范围由自治区规定的0-14岁拓宽至0-16岁,并明确7-16岁大龄残疾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时长与0-6岁儿童保持一致,均为10个月,有效填补了大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政策空白。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救助措施。2025年,财政共计安排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347.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9.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7.9万元,为康复救助工作提供坚实资金保障。目前,共为2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具体包括:为5名听力残疾儿童、25名肢体残疾儿童、89名智力残疾儿童及80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并为1名儿童落实人工耳蜗手术补贴,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服务质效。联合市残联、卫健委等部门,对辖区内民办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常态化督导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机构资质、场地设备、服务过程及康复成效,并重点关注儿童家庭满意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救助政策精准落地、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切实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持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与监管,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督导与支持,共同推动康复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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