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田地区财政积极行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全面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清单在制定过程中,地区财政局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严格依据国家法律以及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界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边界,全面梳理并列举了一系列禁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事项。
明确规定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坚决排除在购买范畴之外,确保政府资金精准投入到该管、能管且管得好的领域;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如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核心事务,从购买清单中剔除,杜绝政府职能的不当转移;严令禁止将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混入政府购买服务,防止出现资金滥用和管理混乱的现象;着重强调融资行为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明确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避免借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维护人事管理秩序。
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的出台,犹如一把“标尺”,为地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供了清晰、明确的衡量标准。它从源头上杜绝了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操作,有力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同时,这份清单也为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指明了方向,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政府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和优质化。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