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政策要求内嵌于“新疆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加大预留比例、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
2025年截至目前,专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572.84亿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66.95%;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金额为186.33亿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31亿元,占政府采购项目金额的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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