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25-07-24 11:06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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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作为新疆重要的能源基地,煤炭资源禀赋突出,在全疆占比显著。今年以来,在区、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昌吉州全力推动煤炭产业安全智能化转型升级,成效较为明显,积极构建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清洁能源发展势头强劲。不断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坚定不移的走安全、清洁、节约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基本情况

昌吉州煤炭资源主要沿准噶尔盆地南缘、天山山脉北部分布。全州预测煤炭资源量5732亿吨,占全疆预测资源量26%,其中准东煤田预测资源量3900亿吨,准南煤田预测资源量1832亿吨。全州查明煤炭资源储量2414亿吨,占全疆53.6%。共拥有煤矿采矿权60个,探矿权163个,证载规模35318万吨/年。煤质方面准东均为动力煤,主要适用于煤电,煤化工产业,热值在5000大卡左右。准南产动力煤和配焦煤,煤质较准东稍好,其中阜康矿区的是全州主要的焦煤、气煤产地,可生产焦炭,冶炼钢铁。

全州现有生产建设煤矿共计29处(井工煤矿16处、露天煤矿13处),总产能(规模)为3.662亿吨/年。其中:生产煤矿19处,产能3.215亿吨/年(露天煤矿10处、产能3.05亿吨/年,井工煤矿9处、产能1650万吨/年);建设煤矿10处,产能规模4470万吨/年(露天煤矿3处、规模2400万吨/年,井工煤矿7处,规模2070万吨/年)。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州共生产原煤11580.83万吨(露天11088.47万吨,占95.4%;井工492.36万吨,占4.6%),较去年同期产量11131.27万吨(露天10625.5万吨,井工505.77万吨)上升4.03%。

二、煤炭安全智能化发展、清洁能源代替情况

昌吉州严格落实《自治区煤矿智能化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昌吉州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一矿一策”科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全力推动29处煤矿智能化建设。

目前,19处生产煤矿中已有15处煤矿通过国家、自治区验收(11处达到智能化中级水平,4处达到初级水平),1处煤矿建成待验收,占全疆智能化煤矿(42处)38%,位居全疆首位;其余3处煤矿正按计划推进,确保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智能化建设。10处建设煤矿严格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原则,预计在2025年年底至2028年底竣工验收时同步建成智能化矿井。

全州煤矿累计投入智能化建设资金32亿元,购置智能化设备共计120台套(千米钻机8台、智能化采煤机9套、智能化掘进机12台、巡检机器人94套)。在井工煤矿,建成智能化采掘面20个、重大灾害监测系统42套;在露天煤矿,已全面淘汰60吨以下矿卡、6m³以下挖机,边坡雷达、GNSS边坡监测系统100%全覆盖,规模化应用无人矿卡达900余台,成功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1800余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战略成效突出。

昌吉州累计获批新能源5384.8万千瓦(风电2903.8万千瓦,光伏2481万千瓦);已建成并网2094.8万千瓦(风电1226.8万千瓦,光伏868万千瓦);在建及开展前期工作共40个、3290万千瓦(风电1677万千瓦,光伏1613万千瓦)。

三、财税政策支持情况

昌吉州2023年安排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1145万元,用于支持阜康市5400万立方米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2024年安排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1520.54万元,其中:阜康市726.42万元,吉木萨尔县794.12万元,用于支持8969万立方米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2025年安排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4463.13万元,其中:阜康市2807.43万元,吉木萨尔县1655.7万元,用于支持8969万立方米非常规天然气和22096万立方米煤层气开采利用,增加能源供应,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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