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持续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我市用扎实有效的举措,充分发挥各项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政策保障功能,托起残疾人“稳稳的幸福”。
一、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做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024年我市共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2,165万元,惠及残疾群众1.57万余人。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有0.46万余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有1.1万余人。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进行提标,由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据此测算,我市每年预计多投入补助资金约200万元,将明显提升残疾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增进残疾人福祉
2024年我市共下达中央、自治区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840万元,用于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爱心天使助学、扶持盲人按摩机构、寄宿制托养、残疾工作专业人员培训等;安排243万元对贫困及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及家庭无障碍改造。不断优化残疾人公共服务体验感受。
三、强化政策落实衔接,不断健全残疾人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
我市通过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渠道和联动机制,精准落实衔接各项残疾人救助政策,持续提高残疾人救助水平。根据残疾人实际情况,将困难残疾家庭或符合“单人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给予兜底救助、通过临时救助对生活突然陷入困难的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提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对符合长期护理险保障的残疾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各项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应享尽享”,确保不漏一人,不断增强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