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建管护并举,让“粮田”变“良田”

发布日期:2024-11-28 12:12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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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近年来,昌吉州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1.5万亩,打造数字农田41万亩,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全州小麦、玉米、棉花平均单产较上年增长分别达8.1%11.29%9.11%

一、强化预算投入,完善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19年-2023年共下达中央、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5亿元(2019年3.54亿元、2020年1.99亿元、2021年2.35亿元、2022年3.83亿元、2023年4.81亿元)。2024年除上级专项资金4.65亿元以外,还争取到中央增发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67亿元,用于提高昌吉州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二是安排州级奖补资金,强化配套渠系建设。根据《昌吉州末级渠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4)》,对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的末级渠系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审计价的20%进行奖补(不超过10万元/公里),对村集体自筹修建验收合格后按照15万元/公里予以奖补的标准。

三是计划安排州级奖补资金,强化塘坝水源工程建设。为加快推进塘坝水源工程建设,补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根据拟出台的《昌吉州塘坝水源工程建设方案(2025—2027年)》,按单方水成本50元核算投资进行补助,库容5万m3以下(包含5万m3)的塘坝水源工程补助比例按核算投资的20%进行奖补;库容5万m3(不包含5万m3)以上的塘坝水源工程补助比例按核算投资的30%进行奖补。2025年州财政拟投入奖补资金,用于奖补塘坝水源工程80座,增强抗旱能力,缓解农业生产季节性缺水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项目管护。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州本级2024年度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经费175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实地查看、数据处理、项目评审、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整体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

三、强化跟踪问效,提升资金质效。

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采取线上全面监管和线下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项目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信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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