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财政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加大老龄工作财政投入,助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老有所依:社会保险有保障。一是2024年继续加大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贴力度,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再提高30元至700元,共下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26.28亿元。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达到不低于190元,共下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7.13亿元。
老有所安:社会福利显温情。一是下达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资金0.28亿元,为8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不低于50元的基本生活津贴,每年保障132元的免费体检资金;二是下达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0.2亿元,落实自治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民生实事;三是下达农村幸福大院运转补助资金540万元,支持有意愿的农村老年人入住幸福大院。
老有所助:社会救助暖人心。一是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43亿元,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二是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56亿元,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等救助对象实行“一单式结算”救助和事后救助,有效减轻老年困难群体医疗负担和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老有所栖:养老机构多兴办。2024年财政持续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安排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资金和12万元,减轻养老机构运营压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提高服务质量。
老有所乐:本级资金助运转。2024年本级财政安排地区社会福利院人员、运转及项目资金549万元,支持做好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安排老年大学项目3万元,助力老年人更新知识、娱乐交友、健身养心。
今后,喀什财政将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继续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提高统筹层次,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地级统收统支,为我地区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为老年人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保驾护航。将继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将专项资金下达各县市及本级相关单位。加强绩效管理,督促行业部门及时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监控和自评等绩效工作,依法依规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结合财力情况,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