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升级,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逐渐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牧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它们在提高农业产值、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额敏县2024年下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资金308.5万元,用于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指导服务,确保政策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情况,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