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发布日期:2023-05-31 17:0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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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近日,博州下达各县市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

一是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按照博州粮食主导品种,确定为所有合法的从事春小麦的生产者。补贴标准为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按照春小麦每亩补贴212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要求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户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并于5月底前发放完毕。

二是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农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各县市要参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春小麦补贴标准、条件和程序,制定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实行逐级申报审核,严肃发放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到户到人。

四是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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