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持续落实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支持市场主体融资发展

发布日期:2023-05-09 10:4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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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202291日至20221231日新增的10个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中央财政给予2.5个百分点贴息支持,期限2年。20232月,财政部、人民银行进一步下发通知,延续实施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金融机构在20231-2月期间向2022年底前已签订贷款合同项目发放的贷款,继续提供财政贴息支持。

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以来,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落实政策要求,会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各相关经办银行,开展贴息资金申报审核与拨付工作。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向10个经办银行拨付20229-12月期间投放的存量贷款2023年第二季度贴息资金,以及20232月底前新投放贷款贴息资金。

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根据按季度拨付贴息资金的政策要求,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已累计向10家经办银行预拨五批贴息资金,有力支持了自治区卫生健康、文旅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3个领域、83个项目建设,涉及已投放贷款有效发挥了投资拉动作用,促进就业和消费加快恢复,助力稳定自治区经济大盘。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做好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严格流程,强化监管,确保财政贴息政策快速精准惠企利民,支持相关市场主体融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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