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快、准、稳、狠”四字决,推进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24 16:43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为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各项安排部署,塔城地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自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快、准、稳、狠”四字决方式推进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自查工作。

一是“快速”启动,周密部署。塔城地区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地区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2年度塔城地区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自查工作方案》。切实把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和保障《预算法》的贯彻执行作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准确”把握,协调联动。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由地区财政局财政评价监督科牵头,预算、国库和各资金科室作为责任部门协助共同推进,对分管预算单位认真细致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同时各县市可参照地区的做法,结合实际,组织县(市)本级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自查工作,同步推进,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动态监督全面覆盖。

三是“稳步”推进,有序开展。为保证全地区预决算公开质量,结合自治区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地、县级财政部门全力以赴,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细致研究方案,学习检查对象、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工作步骤等内容,梳理准备好专项检查系统填报基础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检查口径一致、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为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狠抓”落实,强化督导。严格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检查工作程序,加强检查工作质量控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自治区财政厅进行沟通对接,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提效,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持续着力提升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