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举办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6-10-19 12:23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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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5〕17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会计核算和新旧账务顺利衔接,2026年10月13日上午,自治区财政厅举办了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培训班,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田雨鑫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数达1800余人。

田雨鑫总会计师指出,《规定》通过统一和规范会计处理,有助于真实、准确地反映专项债券项目的财务状况和资产形成情况,为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信息支撑。并针对本次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站位、领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领会《规定》的出台对规范专项债券业务核算、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二要以学促干、夯实能力。通过培训全面把握专项债会计处理新规、政府会计制度核心条款,熟练掌握专项债资金全流程账务处理,并做好新旧账务衔接工作。三要跟踪督办、压实责任。各地财政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已发现的不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到位。

培训会上,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刘笑佩重点围绕政策解读、会计核算、案例解析等开展系统讲解,深入剖析了政策出台背景与演变历程,详细阐述了新旧政策核心差异比对,精准解读了全流程账务处理实务、新旧衔接操作指南和实务案例解析,此外,聚焦实务难点、痛点问题,开展针对性解答与互动式指导,使培训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价值。

本次培训内容务实、重点突出、指导性强,有效破解了财务人员在专项债券会计核算中的诸多疑惑,全面提升了财务人员资金管理、账务处理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能力,达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深入做好《规定》指导培训工作,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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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为扎实推进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5〕17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会计核算和新旧账务顺利衔接,2026年10月13日上午,自治区财政厅举办了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培训班,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田雨鑫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数达1800余人。

田雨鑫总会计师指出,《规定》通过统一和规范会计处理,有助于真实、准确地反映专项债券项目的财务状况和资产形成情况,为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信息支撑。并针对本次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站位、领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领会《规定》的出台对规范专项债券业务核算、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二要以学促干、夯实能力。通过培训全面把握专项债会计处理新规、政府会计制度核心条款,熟练掌握专项债资金全流程账务处理,并做好新旧账务衔接工作。三要跟踪督办、压实责任。各地财政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已发现的不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到位。

培训会上,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刘笑佩重点围绕政策解读、会计核算、案例解析等开展系统讲解,深入剖析了政策出台背景与演变历程,详细阐述了新旧政策核心差异比对,精准解读了全流程账务处理实务、新旧衔接操作指南和实务案例解析,此外,聚焦实务难点、痛点问题,开展针对性解答与互动式指导,使培训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价值。

本次培训内容务实、重点突出、指导性强,有效破解了财务人员在专项债券会计核算中的诸多疑惑,全面提升了财务人员资金管理、账务处理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能力,达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深入做好《规定》指导培训工作,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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