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下旬,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组织各地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2025年,分配我区一个试点名额。接到相关通知后,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办建〔2025〕1号)并制定了《自治区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鼓励由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奖励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明确考核指标及奖补标准,后期将根据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给予最高三年期4500万元奖励资金;试点县(区、市)将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06 18:53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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