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9896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国家公园和其他自然保护地支出、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和生态护林员补贴。重点支持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生态护林员补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和修复,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危害防控、补偿、保护等。
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提前下达各地。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自治区财政将严格按照转移支付有关规定,督促各地及时分解下达资金、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同时,在年中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组织开展项目前期采购招标手续,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下属分局、巴楚县、霍城县等地均已发布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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