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聚力资金保障 护航生态环境治理

发布日期:2026-01-13 16:21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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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保障大气治污。积极对接上级政策,足额争取并及时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督促相关企业加快实施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有效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截至目前,到位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148.6万元,支出率达58.39%二是改善人居环境。及时拨付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结合村庄实际需求补齐设施短板,优先保障污水管网、垃圾收运车辆等关键环节,并扎实开展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花在实处、用出实效。截至目前,拨付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1万元,支出率达75.01%三是推进粪污利用。落实中央基建投资,聚焦粪污处理全链条治理,推进有关牧区、半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推动实现畜禽污粪变废为宝,截至目前,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3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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