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实施暖心助学工程,千万补助惠及 七千余学子助力职业教育发展

发布日期:2026-01-08 16:30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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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塔城地区户籍未升学初中、高中毕业生顺利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就业能力,地区财政积极落实《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推进“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和毕业后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塔行办发〔2017〕37号)精神,通过生活补助、技能鉴定补贴、交通与住宿教材费用减免等多重措施,全方位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支持其通过技能培训实现高质量就业。

一是精准覆盖,保障“未升学毕业生”不掉队。政策明确将保障对象聚焦于具有塔城地区户籍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教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学生学籍档案,准确掌握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资格审核准确、补助发放及时,打通中职教育扶持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多维补助,切实缓解就学经济压力。地区财政拨付2435万元补助资金,预计惠及学生达7131名。按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有效缓解学生就读期间的基本生活压力;给予每生300元(覆盖三年)的技能鉴定费用补贴,直接助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提升就业竞争力;每年发放200元的交通补助,方便学生往返学校,减少就学的出行障碍;针对乌苏市、沙湾市户籍的1538名学生,额外提供每年900元的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进一步降低其学习成本。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筑牢补助资金管理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常态化协作,建立定期沟通、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高度重视补助资金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全面规范和强化7所中职(含技工)学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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