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达2025年自治区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3970万元

发布日期:2026-01-13 16:25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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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推动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助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财政部会同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1号),对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近日财政部下达我区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3970万元,通过“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为广大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低成本金融资源支持,助力进一步疏通实体经济“毛细血管”。金融处将按照财政部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经办银行,将此项政策落在实处,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为新疆的经济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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