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助力各族群众实现“安居梦”

发布日期:2026-01-08 16:31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2.4亿元,支持筹集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35.5万套,进一步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解决城镇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助力工薪收入群体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实现安居乐业。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治区以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十四五”期间,全区累计筹集建设公租房7.1万套、保障性住房13.5万套,解决了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助力解决园区企业新市民、青年人和引进人才留下来的问题。

住房改造稳步推进,城市更新稳步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从体检先行、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十四五”期间,全区累计推进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21.4万套、老旧小区改造93.1万户、城中村改造0.4万户,通过实施改造,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提升,居住环境和安全得到了根本性改善,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持续推动互嵌式居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文化多元一体,兼容并存,各族群众居住的社区(小区)既是共同生活的空间,又是优秀文化的载体。通过空间重构、服务共享、文化交融,引导各族保障对象互嵌式居住,打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生活环境,在天山脚下绘就民族团结的和谐画卷。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