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_03_30 来源:
一、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共135个一级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90120人,人员构成:行政编制人员38114人,事业编制人员59162人,工勤编制人员28330人,离退休人员64514人(其中:离休1906人,退休62608人);公务用车总数131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792辆、执法执勤用车1480辆、其他车辆1851辆)。
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2998万元,与2012年预算44894万元相比,减少1896万元,下降4.2%。下降主要原因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规模。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1283万元,与2012年预算1517万元相比,减少234万元,下降15.4%。
公务接待费6292万元,与2012年预算12527万元相比,减少6235万元,下降49.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423万元,与2012年预算30850万元相比,增加4573万元,增长14.8%。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新疆区域面积大,交通状况差,运行维护的开支成本较高。二是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对部分单位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公务用车,按政策规定进行了正常的报废更新。三是根据工作需要,购置配备专业用车。如消防、救护、基层维稳、地震应急救援专业用车等。
附:名词说明
一般公务用车:指为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符合车辆配备标准配备的,用于各类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其他车辆: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大中型客车辆、载货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