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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号
  • 2024-09-09 19:08:46

自治区资产管理系统公物仓功能模块操作手册

发布日期:2024-09-09 19:0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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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为方便各级各部门操作,提升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的适用性和操作性,我们制作了公务仓功能模块操作手册。具体如下:

一、调出单位

(一)待盘活资产-入仓申请。

1.点击资产系统导航栏-公物仓-【入仓申请】

2.点击入仓申请列表右上角的-【新增申请单】

3.点击【增加需要入仓的资产卡片】

4.勾选本单位需要发布的盘活资产卡片后点击确定。

5.补充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

(二)信息发布-公务仓信息发布。

1.点击资产系统导航栏-公物仓-【公物仓信息发布】,对闲置资产进行发布。

2.点击右上角【新增信息发布】

3.信息发布填写详细信息,点击右上角【保存】

4.保存后若有附件,可以在左下角点击【上传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审核通过】,信息发布完成。

二、调入单位

(一)信息查看-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

1.点击资产系统导航栏-公物仓-【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

2.【点击查看发布信息】在公物仓资产盘活单列表中,查看其它单位发布的资产盘活信息。

3.点击【发布信息标题】,查看平台中其它单位发布在资产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卡片,根据需要联系对方单位。

(二)审核流程-未审核卡片。

1.申请单位接收。审核全部完成后,在申请调入单位的固定资产信息卡片库中,选择【未审核卡片】,卡片信息无误点击审核接收。

2.如与调入单位协商一致,履行完调拨手续后,在平台完成卡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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