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为方便各级各部门操作,提升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的适用性和操作性,我们制作了公务仓功能模块操作手册。具体如下:
一、调出单位
(一)待盘活资产-入仓申请。
1.点击资产系统导航栏-公物仓-【入仓申请】
2.点击入仓申请列表右上角的-【新增申请单】
3.点击【增加需要入仓的资产卡片】
4.勾选本单位需要发布的盘活资产卡片后点击确定。
5.补充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
(二)信息发布-公务仓信息发布。
1.点击资产系统导航栏-公物仓-【公物仓信息发布】,对闲置资产进行发布。
2.点击右上角【新增信息发布】
3.信息发布填写详细信息,点击右上角【保存】
4.保存后若有附件,可以在左下角点击【上传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审核通过】,信息发布完成。
二、调入单位
(一)信息查看-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
1.点击资产系统导航栏-公物仓-【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
2.【点击查看发布信息】在公物仓资产盘活单列表中,查看其它单位发布的资产盘活信息。
3.点击【发布信息标题】,查看平台中其它单位发布在资产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卡片,根据需要联系对方单位。
(二)审核流程-未审核卡片。
1.申请单位接收。审核全部完成后,在申请调入单位的固定资产信息卡片库中,选择【未审核卡片】,卡片信息无误点击审核接收。
2.如与调入单位协商一致,履行完调拨手续后,在平台完成卡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