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财政部组织地方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于6月底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确定检查对象
为确保2025年度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决定由财政内控监督处牵头,会同科教和文化处、社保处等相关处室组成2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紧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易发领域,结合其他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等,借助信息化手段,精准有效选取检查对象。自2025年6月底开始,组织对乌鲁木齐八一中学等4家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新疆文化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严守检查规程,深化沟通协作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程序合法、问题定性准确、证据扎实有效、检查过程留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从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尺度是否统一(“四个是否”),审理论证检查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全体参检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不断强化财会监督执法权威。形成的检查报告均充分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相关财政政策、规章制度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与沟通,有效促进了共识的形成,确保了检查结果的公信力。
三、锚定目标方向,扎实有效推进
截至目前,4家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2家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均已完成,并初步形成征求意见报告。下一步,我们将与被检查单位充分沟通,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检查报告。此外,加强与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节约检查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检查发现问题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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