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开展好自治区本级2024年度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财政内控监督处(财政资金评价中心)牵头,会同科教和文化处、经济建设处、企业处和政府采购管理处等相关处室组成2个检查组,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商务厅、新疆国际博览事务局、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和自治区粮储公司、亚欧博览公司6家单位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检查单位遵守执行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国家财税政策等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三公”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特别是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结束,检查发现的问题均按检查工作规程分别反馈被检查单位,各项工作正按程序有序推进。财政内控监督处(财政资金评价中心)将会同相关处室组织召开审理会,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逐一审理,认定检查组的检查结论及处理处罚建议。检查组根据审定的处理处罚建议,撰写处理(处罚)决定,按程序提交通过后下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