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zt000000/2024-00897
  • 〔〕 号
  • 2024-07-30 18:03:52

财政内控监督处扎实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7-30 18:03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财政内控监督处全面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工作部署,加强公开力度。制定了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强化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认真研究,及时沟通,确定28家会计师事务所和8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本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被查单位,并在财政厅网站进行查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成立由财政内控监督处、会计处、注册会计师协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2人联合组成7个检查组参与检查,并进行查前培训,为高质量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夯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要求检查组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组长对检查质量和问题等重要事项负直接责任;检查组要组织被检查单位召开检查进驻会和问题反馈会,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并将5月21日财政部国家网信办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主要内容作为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补充工作重点内容予以关注,同时做好对被检查事务所的宣传工作。宣读检查通知,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要求被检查单位切实履行依责监督、内部监督职责,积极配合,高质高效完成检查工作。

严明工作纪律,依规开展检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切实提高检查质量和检查成效。要求参检人员履职尽责,严格遵守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四项纪律”和“八个不准”工作要求,自觉维护财会监督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5家资产评估机构的外检工作。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