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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号
  • 2017-02-27

自治区财政厅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发布日期:2017-02-27 21: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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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_02_27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财政部新近出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厅迅速采取措施,完善评审专家管理:

一是迅速转发了财政部有关文件,明确相关精神。

二是对现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重新筛选,核定。

三是要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强对评审专家的使用管理,要求在评审开始前必须宣布评审纪律,并将相关文件一并存档。

四是要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评价管理,要求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专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记录。

五是加强对违规专家的管理。按照财政部相关精神,对存在违规情况的专家进行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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