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经济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财政金融政策体系,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一)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大力支持乡村振兴。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落实中央农业保险政策,对种植业品种、养殖业品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保费给予80%补贴,其中种植业品种包括三大粮食作物、棉花、马铃薯、糖料作物、油料作物,养殖业品种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包括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种植的核桃、枣、杏、葡萄、苹果、巴旦木。2023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共向239万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772亿元,赔付农户因灾损失49亿元,各级财政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4.73亿元。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已下达中央财政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6.3亿元,有效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助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普惠金融注重服务的全面性、普遍性,对于脱贫攻坚、促进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主体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政策规定,目前自治区主要从三方面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一是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中央财政对依法设立并取得持牌资格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给予一定奖补。三是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1亿元资金支持打造普惠金融示范区。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232万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803万元,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2929万元,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7500万元,支持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巴州库尔勒市打造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三)建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市场主体发展的工作要求,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多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一是实施融资担保降费补助政策,指导新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至1%,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当年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降费补助。2023年新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共为5121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7.33亿元,自治区财政厅拨付新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担保降费补助资金2122.78万元。二是给予再担保费补贴,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免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应收的再担保费由自治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2023年,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额度55亿元,自治区财政厅给予再担保费补贴239.68万元,有效降低再担保体系成员单位再担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