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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5 15:55:00

财政厅拨付年度风险补偿金3000万元 支持新疆再担保公司与国家融担基金开展合作

发布日期:2023-03-15 15:55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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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立合作关系的核心条件要求,20227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安排年度预算建立再担保业务风险补偿长效机制,支持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114日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功建立了合作关系。此举将通过发挥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龙头企业作用,增强全区政府性担保机构的担保增信能力,提升政府性担保机构支农支小支微服务水平,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实体更好地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已将2023年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3000万元拨付至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对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备案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合作业务发生的代偿予以风险补偿,支持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合作关系落到实处。

2023年是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关系落地实施的第一年,自治区财政厅将认真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优化业务架构,完善管理机制,尽快建立“总对总”批量化业务模式,推进与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切实将合作转化为支持自治区广大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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