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是国家扶持民贸民品企业,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民委、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加强沟通协作,顺利完成了2022年自治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审核、结算工作。
经审核,2022年自治区13个地州市(克拉玛依市2022年没有民贸民品企业贷款)320家民贸企业、38家民品企业,共计358家企业符合贷款贴息政策。为更好发挥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政策效益,最大程度地惠及各民贸民品企业,结合自治区2022年民贸民品贷款规模、贴息资金规模等因素,自治区财政厅经多次测算,并与自治区民委、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沟通,最终合理确定2022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率为1.9%,全区各地2022年中央财政贴息共计29656.5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民委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的沟通合作,大力宣传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民委做好“十四五”时期自治区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民贸民品贴息优惠政策效应,有效降低民贸民品企业成本,支持自治区民贸民品企业高质量发展。